索 引 号 | 014346205/2023-00028 | 分 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中共盱眙县马坝镇委员会 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3-03-01 |
标 题 | 关于印发马坝镇2023年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马发〔2023〕6号 | ||
时效说明 |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局中心,镇有关单位:
现将《马坝镇2023年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盱眙县马坝镇委员会 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坝镇2023年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盱眙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盱办发〔2022〕12号)、《关于印发盱眙县2023年全域推开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盱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一体推进,围绕“清、收、用、管”,分阶段系统开展“七空间一资源”全要素治理。到年底,问题整治率和土地收回率超过95%,村集体通过公共空间治理平均增收超18万元,加快形成资源要素有效整合与高效利用、镇村面貌显著改善、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乡村治理水平大幅提高的新局面,为我镇深化经济发达镇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镇级推动,村级主抓。镇级组织推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村作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村“两委”干部要准确理解治理政策,广泛宣传,全面排查,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
——全面推开,分步实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开,将采取两步走的形式有序推开,推动“三生”空间整体提升。第一阶段以农地空间为核心,同时开展道路、水体和集体资源资产治理,推动村集体增收。第二阶段以镇区空间为核心,同时推动镇经济开发区内外空间治理,推动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村集体资产盘活和集镇区整体环境秩序提升。
——群众主体,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从党员干部开始自查自纠,发挥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听群众说公共空间之乱,向群众讲解决问题之道,带群众干集体受益之事,让群众享集中治理之效,形成党员干部带头、人民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依法回收,高效利用。着力做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清理、回收、利用、管护”四个环节,清理环节要做到底数清,全面摸排资源资产权属,排查公共空间资源资产被非法侵占的点位与情形,建立台账登记造册,明确治理目标和时限;回收环节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准确把握党的农村工作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治理;规范治理主体权责采取科学方法分类指导、依法处理矛盾交织的难点与历史遗留问题,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坚决打击极少数恶意侵犯公共空间的行为,维护公众利益;利用环节要注重实效,回收的集体资源资产要灵活采取规范续签、发包、村企联建等方式,促进生产要素提效、生活品质提档、生态环境提级,彰显乡村公共空间的功能价值,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高效利用,带动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确保治理结果群众满意,经得住历史检验;管护环节要确保已治理问题和收回资产资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反复侵占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2月)。成立镇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相关责任人挂包到村的治理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做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动员培训;利用各类媒介做到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空间治理工作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3月)。根据“七空间一资源”(农地空间、道路空间、水体空间、镇区空间、镇经济开发区空间、社区空间、村庄内外空间和集体资源资产)分类,推广问题排查“五步工作法”,通过一排、二看、三听、四公示、五评议,全面排查违规侵占公共空间和集体资源资产行为,分别建立“三空间一资源”和“四空间”摸底调查表。
(三)“三空间一资源”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4月-8月)。重点推进农地空间、道路空间、水体空间和集体资源资产治理,规范建立“一单一表一图”问题台账,有序开展回收工作。同时,整合利用好收回的零散资产资源,采取“小田变大田”、“村资镇管”等模式,促进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四)“四空间”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9月-12月)。重点推进集镇区、镇经济开发区、社区和村庄内外“四空间”治理,提升镇村整体面貌和功能配套。全面排查激活镇区、经济开发区内闲置、低效国有、村集体资产等,统筹利用提高资源资产使用效能。同步根据规划安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四空间”公共卫生秩序,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精准排查。要以线索应排尽排、问题立行立改和土地应收尽收为工作导向,紧盯村集体增收、问题销号数量和销号率、土地回收面积和回收率等重点指标,加大问题排查力度,确保问题排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1.深入排查农地空间问题。重点排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侵占集体的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机动地、沟渠路旁地、“四荒地”等土地资源行为;通过农房改善、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成片流转后溢出土地未依法规范收归村集体行为;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行为;其他违法侵占乱占农村集体土地行为。
2.深入排查水体空间问题。重点排查违规侵占县、乡、村三级沟河及灌区内所有渠道,村庄河塘,小型塘坝等水体及两侧公共空间(河道“蓝线”划管范围)内私垦私种、违规养殖、毁堤毁绿、违法建设、非法取土、填埋侵占、倾倒垃圾等“两违三乱”问题和黑臭水体、河道淤塞等环境污染问题。
治理范围:区域性河道的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15米。处于区域性河道城镇段的堤防(指建设、规划部门已定的城镇范围内的堤防),在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背水坡的管理按堤防设计标准断面,堤脚外不得少于5米。凡堤防管理范围已经划定明确的,超过以上规定的部分不再变动。10万亩以上灌区干渠背水坡脚外3米(粘土)至5米(沙土);支渠背水坡脚外1米(粘土)至3米(沙土)。10万亩以下1万亩以上灌区干渠堤背水坡脚外2米(粘土)至3米(沙土),支渠堤背水坡脚外1米(粘土)至2米(沙土)。以上灌区干、支渠两堤之间的滩面和水面亦属管理范围。1万亩以下小型灌区大、中、小沟,干、支、斗、农渠,排灌站引河的迎水坡面、青坎为管理范围;灌溉渠道干渠、支渠的管理范围参照1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灌区内干、支渠的标准;斗、农渠背水坡向外分别为1米、0.5米;大沟两边以沟口各向外1.5米,沟代路以离沟口最外的一边路基向外1米;中沟两边以沟口各向外1米;沟代路以离沟最外的一边路基向外0.5米;小沟保护范围不小于0.5米。
3.深入排查道路空间问题。重点排查违规侵占高速公路、国省县道、农村道路等各类道路路面、建筑物控制区和公路用地(含通视三角区、桥下空间等区域)内违规种植、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打场晒粮等环境问题,违规建设、非法搭接道口、摆摊设点、设置障碍,路面破损积水等安全问题。
治理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一事一议道路不少于1米。
4.深入排查资产资源问题。重点排查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及各类农村集体资源闲置、被侵占行为;荒山、滩涂、水面等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交易过程中签订的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合同、超期合同、黑白合同等违规发包及未按合同约定经营项目等行为。
5.深入排查镇区空间问题。重点排查2018年区域优化调整前及现有集镇区范围内国有、村集体资源资产闲置、低效使用情况;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乱占乱用等问题;持续排查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公共秩序混乱问题,沿街门面无序、建筑外立面脏乱、绿化缺失,农贸市场设施老旧、杆线杂乱等基础设施破损问题,垃圾乱丢乱堆、污水乱排乱流、街面乱贴乱画等公共卫生脏乱问题。
6.深入排查园区空间问题。镇经济开发区重点排查土地批而未用、多占少用等土地资源浪费问题;烂尾厂房、僵尸企业、集体厂房长期闲置等问题。
7.深入排查村庄内外(社区)空间问题。社区空间上,要重点排查在新型农村社区内私搭乱建、乱种乱养等问题。村庄内外空间上,要重点排查违规多占宅基地、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等问题。
(二)强化分类整治。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统筹兼顾、对账销号。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个建立“一单一表一图”问题台账,问题排查要真实、描述要准确、地点要详细、措施要合理、图片要清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有据可查。对违规侵占集体土地行为的判定,要以承包地确权登记证书为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规侵占集体土地和沿河沿路空间种植农作物等行为的整改,可根据农时收割完毕后再统一整治,减少问题处置矛盾。对农村集体资源违规发包问题,可根据《关于为全市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淮乡振指办发〔2022〕7号),对照指导意见采取司法措施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力争将纠纷争议化解在诉讼之前、诉讼之外,防止矛盾激化,减少问题整治时间。
(三)强化高效利用。以村集体增收为核心目标,遵循“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一村一策”原则,推动收回资源资产高效利用。整合零散资源,对回收的零星土地,鼓励对规模以上成片流转土地进行重新丈量,收回溢出土地,通过集中流转,实现“小田变大田”,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对收回的沿河沿路空间,鼓励探索“农户+村集体+平台公司”三方合作机制,统一规划种植黄花菜、紫花苜蓿等多年生农作物,实现村集体、农民、企业三方共赢。对回收的老村小、老村部等集体资产,要合理拓展使用功能,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加工制造、冷链仓储等产业。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针对各类低效闲置空间资源,要以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和发挥社会公益效益为导向,实现“建档立卡”,一资源一方案,通过完善规划、环境整治、强化设施配套,提高市场吸引力,通过项目招引、对外合作等方式“腾笼换凤”,提高资源资产的利用效能,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加强资源统筹运营,深化“村资镇管”模式,利用集体资源资产,有条件的可引入国有或社会资本,对资源进行集中治理、统筹利用,共同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提高村集体资源资产运营能力和效益。
(四)美化人居环境。以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全面提升,力争全年创成1个现代化和美村庄,1个特色化康居村庄,2个生态化宜居村庄。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整治非正规堆放点,突出马坝本地的特色乡村风情和历史文化,提升村庄形象,利用家前屋后空间,配套小篱笆、小菜园,栽植经济林果、乡土树种,美化绿化庭院空间。持续优化镇区环境,积极提升镇区环卫治理水平,彻底清除历史积存垃圾,配齐垃圾集运处置设施,整治杆线管线杂乱、车辆乱停乱放、店招店牌无序、重要节点脏乱等现象。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通过公共空间治理腾退出来的土地,要合理规划、妥善使用,既要考虑到产业发展,又要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要充分利用边角地块、废弃地块打造小镇客厅、停车场、绿化小游园、“小巷手艺人”工作区等公共设施,满足群众需要。
(五)优化治理水平。把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作为推进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实现治理的叠加效应。强化党建引领,建强建优村级党组织,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进一步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推动村“两委”成员在以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为牵引的乡村治理、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等领域建功立业。完善村规民约,将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纳入其中,推广积分制、红黑榜、有奖举报等做法,提升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依法治理,促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推进“精网微格4.0”工程,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广“援法议事”,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依法依规调处治理中的矛盾纠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文明村、文明户评选,编演促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六)强化长效管理。加强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开展确权登记,建立规范的管理运营机制。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依法公开集体资源资产使用和收益分配情况。对治理出来的集体资源资产,及时办理集体土地经营权证,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管理,确保权属清晰。建立资源资产长效管护机制,严防集体资源资产被重复侵占等现象。对下放至我镇、村的水体和道路两侧空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维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要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建立镇级推动、村级主抓的工作机制。镇级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强化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统筹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村(社区)是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亲自推进、亲自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调动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治理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促检查。将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纳入镇对村考核范畴。适时组织工作督查、调度、观摩等活动,发现问题以交办单形式交办整改,对连续落后、工作推进不积极的村(社区),提请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由镇纪委进行跟踪问效,以强有力的督查倒逼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典型示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村(社区)要根据“七空间一资源”类别,分类打造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示范点位,展现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成效。镇区通过实施环境卫生秩序提升,道路修缮、杆线落地、雨污分流、立面出新等项目工程打造1条镇区空间治理示范带;以农房改善、新型农村社区、特色田园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等创建项目为抓手,打造2个以上村庄内外(社区)空间治理示范村。
附件1
马坝镇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组 长:夏 嫣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马坝镇党委书记
葛以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长春 党委副书记
冼家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瑞中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华东波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叶 强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董胜祖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晁 辉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坝中心所所长
杨学海 马坝派出所所长
章 翔 党政办主任
鲁春贵 建设局局长
李广庭 农村工作局局长
梁家斌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钟洪海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
杨 帆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葛新民 司法所所长
蒋少帅 纪委副书记
周超澜 宣传办一级科员
谭克松 水利服务站站长
王 啸 马坝供电所所长
钱 彦 农路办负责人
杨同德 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分局
毛 懋 盱眙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专班九组,专班地点设在农村工作局,李广庭同志兼任专班主任,黎凤鸣、马厚付、刘卫东等同志任专班副主任,成员从各单位抽调。
九个专项任务推进组主要职责及对接的县级部门
(一)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组
1.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坝中心所。
2.对接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主要职责:对接做好“三区三线”等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划定;着力优化乡村生活空间布局;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农地空间治理指导组
1.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
2.对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指导推进农地空间治理工作。
(三)水体空间治理指导组
1.责任单位:水务站。
2.对接单位:县水务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指导推进水体空间治理工作。
(四)道路空间治理指导组
1.责任单位:农路办。
2.对接单位:县交通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指导推进道路空间治理工作。
(五)园区空间治理指导组
1.责任单位: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对接单位:县工信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指导园区空间治理工作。
(六)镇区空间治理指导组
1.责任单位:建设局。
2.对接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指导推进镇区空间治理工作。
(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指导组
1.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
2.对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指导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工作。
(八)农村改革试点指导组
1.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
2.对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推进落实农村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九)信访稳定组
1.责任单位: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2.对接单位:县信访局。
3.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推进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附件2
县级九个专项任务推进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一、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3.主要职责:做好“三区三线”等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划定;着力优化乡村生活空间布局;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二、农地空间治理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
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推进农地空间治理工作,包括:制定县级《乡村区域农地空间违规侵占行为清单》,指导镇街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建档;制定县级《乡村区域农地空间治理工作导则》,指导镇街整治农地公共空间违规侵占行为,将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溢出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收归村集体;制定县级《乡村墓地集约建设工作导则》,指导镇街妥善开展平坟还田。
三、水体空间治理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2.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
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推进水体空间治理工作,包括:制定县级《乡村区域水体空间违规侵占行为清单》,指导镇街对水体空间利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梳理建档;制定县级《乡村区域水体空间治理工作导则》,指导镇街完善河道水系连通,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全面整治水体公共空间违规侵占问题,对收回的土地资源,规范所有权和管理权,种植经济苗木,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指导镇街加强入河污染控制,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四、道路空间治理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2.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推进道路空间治理工作,包括:制定县级《乡村区域道路空间违规侵占行为清单》,指导镇街对道路空间利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梳理建档;制定县级《乡村区域道路空间治理工作导则》,指导镇街全面整治道路路面及通行环境,留足道路拓展空间、服务空间和绿化养护空间,规范辖区范围内道路两侧公共空间所有权、管理权、收益权,合理完善分配机制。
五、园区空间治理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2.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园区空间治理工作,包括:制定县级《乡村区域园区空间违规侵占及低效利用行为清单》,对工业集中区、农业园区公共空间利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县级《乡村区域园区空间治理工作导则》,指导镇街全面整治镇街工业集中区、农业园区等平台载体区域内项目用地批而未用、多占少用、僵尸烂尾等资产闲置问题;指导镇街盘活低效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能,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六、镇区社区空间治理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农房办)、县城管局。
2.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供销总社、县商业集团、县民政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广电公司。
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推进镇区、社区空间治理工作,包括:制定县级《乡村区域镇区空间违规侵占行为清单》,对镇区空间利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梳理建档;指导镇街按照《淮安市集镇综合整治提升指导意见》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镇街按照《淮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定县级《乡村区域村庄内外空间侵占行为清单》,指导镇街对侵占村庄内外空间行为逐一核查、建档立册;制定县级《乡村区域村庄内外空间治理工作导则》,指导镇街全面收回被非法占用的村庄内外空间资源;指导县镇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打造乡村公共空间“15分钟生活服务圈”。制定县级《乡村区域社区空间治理工作导则》,指导镇街改善村庄出入口空间、农民户外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空间。制定县级《乡村文明建设工作导则》,指导镇街培育乡村健康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
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工作,包括:制定县级《村集体资源资产侵占及不规范发包租赁行为清单》《依法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发包合同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镇街对不规范合同进行核查,全面收回被违规占用的集体资源;制定“小田并大田”指导意见,指导镇街推进集体资源资产增值;制定县级《关于集体资产资源规范交易操作流程的指导意见》,指导镇街开展集体资源资产进场交易。
八、农村改革试点指导组
1.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主要职责:负责推进落实农村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农村承包地改革指导意见》,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制定县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支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指导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集体资源统筹运营,在履行相关民主程序的前提下,探索镇运行、村收益的村资镇管模式。
九、信访稳定组
1.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2.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网信办。
3.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推进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