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851/2022-00161 | 分 类 | 机关事务/县政府人事任免/县政府文件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
标 题 | 县政府关于张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盱政干〔2021〕9号 |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盱委〔2021〕175号、盱委〔2021〕193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霞同志任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盱眙开放大学校长;
杨波同志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高明同志任县人才发展中心主任;
张晓东同志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支佳骏同志任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薛峰同志任凹土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古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耿慧同志任古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琦同志任县人才发展中心副主任;
蒋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刘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广平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杨凯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免去县行政审批局总规划师职务;
孙强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容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陈杰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徐正祥同志任县林总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郑步忠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盱城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花塘分局局长职务;
杨同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桥分局局长职务;
孟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仲分局局长职务;
张维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波同志任县公安局管镇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敖清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河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长洋同志任县公安局旧铺派出所所长;
付洪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官滩派出所所长;
吕林同志任盱眙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张尧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颖同志任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万灵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陈道广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学工处副处长,免去县职教集团副校长职务;
汪玉成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免去县职教集团副校长职务;
林新农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成人教育部副部长,免去县职教集团副校长职务;
万建军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陆艳琴同志任盱眙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董培能、李万峰二名同志任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继同志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盱眙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浩同志任盱眙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赵猛同志任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国同志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旭茹同志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宋正永同志县人才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华平同志县职教集团校长职务;
免去朱志林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松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红中同志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夏吉成同志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费书佳同志县公安局河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胡立平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