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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5851/2022-00161 分  类 机关事务/县政府人事任免/县政府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盱眙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1-12-27
标  题 县政府关于张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盱政干〔2021〕9号
时效说明
县政府关于张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盱委〔2021〕175号、盱委〔2021〕193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霞同志任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盱眙开放大学校长;
  杨波同志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高明同志任县人才发展中心主任;
  张晓东同志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支佳骏同志任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薛峰同志任凹土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古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耿慧同志任古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琦同志任县人才发展中心副主任;
  蒋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刘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广平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杨凯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免去县行政审批局总规划师职务;
  孙强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容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陈杰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徐正祥同志任县林总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郑步忠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盱城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花塘分局局长职务;
  杨同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桥分局局长职务;
  孟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仲分局局长职务;
  张维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波同志任县公安局管镇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敖清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河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长洋同志任县公安局旧铺派出所所长;
  付洪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官滩派出所所长;
  吕林同志任盱眙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张尧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颖同志任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万灵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陈道广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学工处副处长,免去县职教集团副校长职务;
  汪玉成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免去县职教集团副校长职务;
  林新农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成人教育部副部长,免去县职教集团副校长职务;
  万建军同志任淮安技师学院分院(盱眙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陆艳琴同志任盱眙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董培能、李万峰二名同志任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继同志任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盱眙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浩同志任盱眙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赵猛同志任江苏都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国同志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旭茹同志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宋正永同志县人才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华平同志县职教集团校长职务;
  免去朱志林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松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红中同志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夏吉成同志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费书佳同志县公安局河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胡立平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