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5851/2022-00151 | 分 类 | 政务督查/县政府文件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2-07-05 |
标 题 | 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盱眙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盱政发〔2022〕12号 |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体系,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乡面貌,根据淮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围绕“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目标,不断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坚持高位推动、高标整改、高压考评、高频曝光,落实管理责任和长效措施,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法治化、民本化,全力打造更宜居、更美丽、更有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自豪感。
二、考评范围及内容
(一)考评范围
县城区:经济开发区、盱城街道、太和街道、古桑街道全域。
马坝镇、官滩镇、黄花塘镇、桂五镇、管仲镇、河桥镇、鲍集镇、淮河镇、天泉湖镇、穆店镇、三河农场、林总场所辖重点区域。
(二)考评内容
市容环境、环卫保洁、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园林绿化、交通秩序、施工管理、住宅小区、生态绿道、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河道管理、垃圾分类、违法建设等共14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项目。
三、考评对象
(一)考核对象
1.街道办事处(3个)
盱城街道办事处、太和街道办事处、古桑街道办事处。
2.县职能部门(10个)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
(二)评价对象
1.镇人民政府(园区、场站)(13个)
马坝镇、官滩镇、黄花塘镇、桂五镇、管仲镇、河桥镇、鲍集镇、淮河镇、天泉湖镇、穆店镇、三河农场、林总场、开发区管委会。
2.相关责任单位(14个)
第一山管委会、县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国联集团(公交公司)、天源集团、邮政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江苏有线盱眙分公司、铁塔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
3.相关村居、场(23个)
盱城街道办事处五墩社区、果园社区、新湾社区、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宣化社区、沙岗社区、新华社区、石牛社区、雨露社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太和社区、友法社区、漫岗社区、毛营社区、三塘社区;古桑街道办事处古桑社区、磨涧村、石龙村、龙潭村、关帝村、白虎村;林总场古桑分场。
四、考评体系
考评区域实行分类考评,具体划分见附件1。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实行分类考评,其他考评项目按统一标准进行考评,不实行分类考评。
(一)住宅小区考评
住宅小区划分:按照住宅小区建设年限标准进行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评计分方式。
一类小区:2010年(含)以后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二类小区:2000年(含)至2009年(含)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
三类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含无物业小区、自治小区)。
(二)园林绿化考评
城市绿化划分:根据公园绿地的功能、重要性进行分类,采用不同的考评计分方式。
一类管护绿地:一般包括城市中具有较大影响且服务功能辐射城区的各类公园、重要的街旁绿地和广场绿地、城市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附属绿地、城市主要出入口绿地等。
二类管护绿地:一般包括能满足一定区域居民休闲游憩需求的各类公园、城市中具有一定影响的街旁绿地和广场绿地、城市次干道附属绿地等。
三类管护绿地:除一类、二类以外的其它公园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
(三)农贸市场考评
农贸市场划分:分改造提升和未改造提升两类,采用不同的考评计分方式。
(四)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考评
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划分:分涉农自然村和非涉农自然村两类,采用不同的考评计分方式。
五、考评方式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每月通报考评成绩,按月度点评、季度推进、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
(一)考评方法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由日常巡查考评和核查考评构成。
1.日常巡查
县城管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考评对象责任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随机抽查,对百姓关心的热点及涉及民生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直接扣分。
对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点评片曝光、12345热线投诉、网络投诉、市民“随手拍”问题,均由县城管委办公室交办整改。
2.核查
所有县城管委办公室交办整改问题均应按时整改,对各责任单位回复已整改问题抽取一定的数量进行核查,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二)计分办法
考评采取即时扣分和未整改扣分两种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2。
1.县直部门考核计分办法
(1)月度成绩由日常巡查和核查两部分组成。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2.相关责任单位考评计分办法
(1)月度成绩由日常巡查得分组成。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3.镇(街、园区)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对象:
(1)月度成绩由日常巡查和社区考核两部分组成。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评价对象:
(1)月度成绩由日常巡查和垃圾收集量得分两部分组成。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4.扣分项目
(1)所有交办问题均直接扣1分,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个扣2分。
(2)考评按考评标准及细则扣分。
(3)各考评对象工作人员跟踪考评车辆、现场干扰考评的,扣1分;责骂、辱骂、围攻考评人员的,扣2分,本项扣分从季度成绩中扣除。
(三)考评等次
1.各街道办按得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三个等次。
根据等次确定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成绩,第一等次得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分值的100%,第二等次得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分值的80%,第三等次得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分值的60%。
2.各镇按得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三个等次,其中第一等次4名,第二等次3名,第三等次3名。
根据等次确定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成绩,第一等次得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分值的100%,第二等次得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分值的80%,第三等次得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分值的60%。
3.县直部门、各责任单位、村居(场)按得分排名。
六、保障措施
(一)高位推动。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县城管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健全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与点评会制度,每月由县分管领导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由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点评会,分析点评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办解决疑难问题,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高标整改。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标准,建立户外广告、城市家具、绿化管养等方面的标准导则体系,并积极推广使用,促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加大问题督办力度,对多次交办整改不到位问题由县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三)高压考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纳入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季度考评末位或考评成绩下降幅度较大的单位负责人在新闻媒体上作表态发言,年终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
(四)高频曝光。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在县级媒体、户外电子大屏进行公示。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开设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专栏,对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七、相关要求
为全面提升全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各单位、各镇街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中,严格执行“五个一、五个必”工作机制。
每天一巡查。重点单位、街道办班子成员每天利用1小时时间深入一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交办。并对各单位班子成员巡查情况每月通报。
每周一推进。县领导每周对市对县考核交办、曝光及长效管理不到位等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问题进行一次现场推进,集中会办重点、难点及职责不清问题,明确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每事一标准。各单位、镇街按照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标准,完成自身任务,不贪大求洋、不过分要求,以各个点位的全面达标,推进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每项一牵头。市考评细则中每项考核内容均明确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谁牵头谁负责、谁配合谁执行、不推诿不扯皮,凡是出现问题被扣分的,追究牵头单位责任。
每户一人知。各单位、镇街组织开展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相关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教堂“六进”活动,融媒体中心开辟专栏,开展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宣传。
领导必靠前。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深入查找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清单必明确。各单位对自身承担的任务再细化、再分解,明确到部门和个人。
交办必跟进。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交办或曝光问题跟进整改进度,闭环管理。
曝光必追责。针对市曝光问题,分析曝光原因,立即进行整改,追究职能单位责任。
失职必严惩。凡因工作失职、渎职影响我县在全市排名的,被市城管委重点通报的,两次以上曝光同一地点同一问题的,视情形提请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理。
附件:1.盱眙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区域分类表
2.盱眙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3.盱眙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扣分细则.pdf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盱眙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区域分类表
类别 | 序号 | 城镇(管委会、场站) |
一类区域 (考核) | 1 | 盱城街道 |
2 | 太和街道 | |
3 | 古桑街道 | |
二类区域 (评价) | 4 | 开发区管委会 |
5 | 马坝镇 | |
6 | 官滩镇 | |
7 | 黄花塘镇 | |
8 | 桂五镇 | |
9 | 管仲镇 | |
10 | 河桥镇 | |
11 | 鲍集镇 | |
12 | 淮河镇 | |
13 | 天泉湖镇 | |
14 | 穆店镇 | |
15 | 三河农场 | |
16 | 林总场 | |
17 | 第一山管委会 |
序号 | 镇街 | 村居(场)(评价) | |
A类村居(场) | B类村居(场) | ||
1 | 盱城街道 | 五墩社区 果园社区 新湾社区 城中社区 城南社区 城北社区 宣化社区 沙岗社区 石牛社区 | 新华社区 雨露社区 |
2 | 太和街道 | 太和社区 友法社区 漫岗社区 毛营社区 | 三塘社区 |
3 | 古桑街道 | 古桑社区 磨涧村 | 石龙村 龙潭村 关帝村 白虎村 |
4 | 林总场 | 古桑分场 |
附件2
盱眙县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1.县直部门考核计分办法
(1)月度成绩=100-日常巡查扣分-核查扣分。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2.相关责任单位考评计分办法
(1)月度成绩=100-日常巡查扣分。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3.镇街(园区、场站)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对象:盱城街道、太和街道、古桑街道
(1)月度成绩=100-日常巡查扣分-社区(村居)扣分总和的平均分。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
评价对象:
(1)月度成绩=100-日常巡查扣分-垃圾收集量扣分。
(2)季度成绩为每季度月度平均得分。
(3)年度成绩为季度平均分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