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987600X/2022-00060 | 分 类 | 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公安、安全、司法/应急预案 通知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04 |
标 题 | 关于印发《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盱城管〔2022〕70号 | ||
时效说明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科学、高效、有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安市地震应急预案》《盱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盱眙县地震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盱眙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县城管局机关和下属部门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机制
2.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或者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6.0级以上级别地震,或毗邻地区发生7.0或以上级别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毗邻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或毗邻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4.0级以下强有感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Ⅰ或Ⅱ级响应,成立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后勤保障。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成立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后勤保障。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成立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向县政府提请支援。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局长
副指挥: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
成 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总指挥不在时依次由副指挥代行总指挥职责。
职责:负责本单位周边防震减灾工作,开展紧急救援,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部门工作。服从人员调配,特别是民兵队伍随时备战;配合调动和调配车辆等各类应急资源,组织现场的各类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配合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供电、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
3.2 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局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新闻发布会,开展抗震救灾宣传活动;起草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分别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
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省政府地震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局地震现场指挥部转为协助省指挥部工作。
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地震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局地震现场指挥部转为协助市指挥部工作。
主要职责:分析、判断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结果、救援行动进展等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类紧急救援队伍的行动;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4.预报预防
4.1 预防措施
根据县政府发布的短临地震预报,我县城区在预报区范围内,进入短临地震预报期。县城管局督促局属各单位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照明设施等,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查处,直至拆除。
4.2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城管局在县抗震救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参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抗震救灾演习,增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抗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响应
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根据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Ⅳ级响应,启动城管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协调落实相应地震应急措施,及时拆除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标牌,清理抢修城市照明,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情况紧急时城管局协调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伍支援重灾区。
5.2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响应,启动城管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户外广告监管组、公园广场管理组、环境卫生管理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监督组。
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与县指挥部的热线联系,动态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和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城管系统受灾情况,向县指挥部及时报送。
户外广告监管组由市容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灾害发生后,在城区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指导督促各分队及时拆除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标牌,消除安全隐患。
公园广场管理组由路灯场馆管理所牵头,及时对城区公园游园、广场的围挡、公益广告栏、围栏、廊架、休息亭等隐患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加固松动围挡、公益广告栏、围栏、廊架、休息亭等隐患部位,消除安全隐患。对震后破坏的城区路灯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设施功能,保障供电。
环境卫生管理组由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灾害发生后,在城区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环境整洁。
抢险救援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灾害发生后,组织建立城管系统抢险救援应急队伍,接受县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局财务科牵头,灾害发生后,统一筹集保管发放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及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推进。
宣传报道组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牵头,及时做好灾害发生后县城管系统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把握宣传导向、弘扬正能量,引导城管系统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监督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城管系统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工作推诿扯皮、拒绝接收上级指令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5.3重大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在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参照“应对较大地震应急响应”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6.恢复与重建
6.1 善后处置
局相关部门组成善后工作小组,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和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善后工作小组根据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灾害评估报告,参照有关规定,对受灾损失、征用物资和劳务及时进行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6.2 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局工会根据不同渠道分组接收、统计、分发救灾物资,局财务科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
6.3 评估总结
各工作组对地震应急中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评估,报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流程、职责等因素的适应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局党组。
6.4 恢复重建
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配合研究制定全县灾后恢复计划,规划未来建设。组织本局相关人员做好救助金、保险金及生活物品的申领及发放和其它问题的后期处置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局内财产进行清点,查核灾害损失程度,同时派人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查评估小组,进行调查评估工作。
7.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处置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
盱眙县发生有感地震或周边临县强烈地震严重影响本县后,县城管局督促指导市容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户外广告标牌的巡查监管,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拆除。
7.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地震谣传事件后,县城管局教育引导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及近亲属不信谣、不传谣,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尽快平息地震谣传,严防事态扩大。
7.3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在地震应急期间,各部门应加强应急值守,部署地震应急准备、平息地震谣言等应急戒备工作。
8. 应急保障
县城管局在县抗震救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县城管系统建立抗震救灾救援队伍,配备相应专业设备、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9.监督管理
9.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2 预案制定、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盱眙县城管局制定,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9.3 预案解释
本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预案由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附件
10.1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图
10.2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10.3 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联系方式
总指挥:黄银林
副指挥:高永斌 张滢滢 吴 波 张海明 何 海 潘顺利
成 员:杨正军 杨兆军 薛 勇 吴双会 董启伦 方信修 李 琼 黄 泽 崔巧羽 常 嵘
联系方式:0517-89729078
10.4 局应急救援物资一览表
市容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铁锨 | / | 把 | 30 |
2 | 雨衣 | / | 件 | 45 |
3 | 蛇皮袋 | / | 个 | 200 |
4 | 雨靴 | / | 双 | 30 |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发电机 | / | 台 | 1 |
2 | 大扫帚 | / | 把 | 800 |
3 | 铁锨 | / | 把 | 250 |
4 | 雨靴 | / | 双 | 50 |
5 | 水桶 | / | 个 | 10 |
路灯场馆管理所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铁锨 | / | 把 | 20 |
2 | 灭火器 | / | 个 | 40 |
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铁锨 | / | 把 | 30 |
2 | 雨衣 | / | 件 | 30 |
3 | 蛇皮袋 | / | 个 | 100 |
4 | 水桶 | / | 个 | 16 |
5 | 消防防火服 | / | 套 | 6 |
6 | 消防水带 | / | 个 | 10 |
7 | 消防连接枪头 | / | 个 | 10 |
8 | 灭火器 | / | 个 | 285 |
9 | 应急手电 | / | 个 | 2 |
10 | 消防钳 | / | 把 | 1 |
11 | 消防斧 | / | 把 | 3 |
12 | 消防扳手 | / | 把 | 2 |
13 | 消防自救呼吸器 | / | 个 | 6 |
14 | 消防扩音器 | / | 个 | 2 |
15 | 3米梯子 | / | 个 | 2 |
16 | 对讲机 | / | 部 | 2 |
17 | 消防烟雾弹 | / | 个 | 1 |
18 | 柴油 | / | 升 | 10 |
19 | 摄录仪 | / | 部 | 1 |
20 | 沙袋 | / | 袋 | 60 |
21 | 扫帚 | / | 把 | 30 |
22 | 推耙 | / | 个 | 3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铁锨 | / | 把 | 25 |
10.5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及镇(街道)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24小时值班电话 |
1.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010-64463685 | 010-64463021 |
2.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 025-86633623 | - |
3. | 江苏省环保厅苏北应急物资库 | 0517-83160688 | 0517-83160688 |
4. | 淮安市应急指挥中心 | 0517-83508071 | 0517-83508071 |
5. |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 0517-83508069 | - |
6. | 淮安市公安局 | 0517-83582001 | 110 |
7. | 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83930119-3802 | 119 |
8. |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 0517-83669181 | - |
9. |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0517-83751399 | - |
10.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0517-83674771 | 12369 |
11. | 淮安市市政局 | 0517-83659466 | - |
12. | 淮安市海事局 | 0517-83906740 | 12395 |
13. | 盱眙县委宣传部 | 0517-88288503 | |
14. | 盱眙县纪委监委 | 0517-88288605 | |
15. | 盱眙县公安局 | 0517-88570006 | |
16. |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517-80912897 | |
17. | 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0517-88207212 | |
18.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17-88213452 | - |
19. | 盱眙县气象局 | 0517-88270121 | - |
20. |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 0517-88212349 | - |
21. | 盱眙县民政局 | 0517-80911136 | - |
22. | 盱眙县水务局 | 0517-88212936 | - |
23. | 盱眙县商务局 | 0517-80912009 | - |
24. |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 0517-89720109 | - |
25. | 盱眙县文广旅游局 | 0517-83351100 | - |
26. | 盱眙县城管局 | 0517-88272080 | - |
27. | 盱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0517-80912358 | - |
28. | 盱眙县财政局 | 0517-88272066 | - |
29. |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17-88260068 | - |
30. | 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 | 0517-88215139 | - |
31. | 盱眙县应急管理局 | 0517-80979621 | - |
32. | 盱眙县交通运输局 | 0517-80915810 | - |
33. | 盱眙县消防救援大队 | 0517-80919115 | |
34. | 供电公司 | 0517-88336010 | |
35. | 邮政公司 | 0517-88270989 | |
36. | 电信公司 | 0517-88260985 | |
37. | 移动公司 | ||
38. | 联通公司 | 0517-83350158 | |
39. | 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 | 0517-88411192 | 0517-88411192 |
40. | 盱眙县官滩镇人民政府 | 0517-80875000 | 0517-80875000 |
41. | 盱眙县黄花塘镇人民政府 | 0517-89733063 | 0517-88431154 |
42. | 盱眙县桂五镇人民政府 | 0517-88791201 | 0517-88791201 |
43. | 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 0517-80910010 | 0517-80910010 |
44. | 盱眙县河桥镇人民政府 | 0517-88711201 | 0517-88711201 |
45. | 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 | 0517-88661117 | 0517-88661117 |
46. | 盱眙县淮河镇人民政府 | 0517-89735733 | 0517-89735722 |
47. | 盱眙县天泉湖镇人民政府 | 0517-88771001 | 0517-88771001 |
48. | 盱眙县穆店镇人民政府 | 0517-88551201 | 0517-88551201 |
49. | 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 | 0517-88220681 | 0517-88220681 |
50. | 盱眙县古桑街道办事处 | 0517-88281002 | 0517-88281002 |
51. | 盱眙县太和街道办事处 | 0517-80823636 | 0517-89735178 |
52. | 江苏省三河农场有限公司 | 0517-88516996 | 0517-88516996 |
53. | 盱眙经济开发区 | 0517-88200086 | 0517-88200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