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6002/2022-00014 | 分 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19 |
标 题 | 盱眙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文 号 | |||
时效说明 |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县“三调”工作历时3年,经县三调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4家调查技术单位,合计166人共同参与,如期形成了我县19.4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淮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盱眙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2014.80公顷(168.02万亩)。其中,水田106973.42公顷(160.46万亩),占95.50%;水浇地802.15公顷(1.20万亩),占0.72%;旱地4239.23公顷(6.36万亩),占3.78%。
(二)园地1750.09公顷(2.63万亩)。其中,果园1468.64公顷(2.20万亩),占83.92%;茶园89.15公顷(0.14万亩),占5.09%;其他园地192.3公顷(0.29万亩),占10.99%。
(三)林地30347.71公顷(45.5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815.82公顷(29.73万亩),占65.30%;竹林地749.05公顷(1.12万亩),占2.47%;灌木林地55.86公顷(0.08万亩),占0.18%;其他林地9726.98公顷(14.59万亩),占32.05%。
(四)草地2794.56公顷(4.19万亩)。其中,其他草地2794.56公顷(4.19万亩),占100.00%。
(五)湿地1484.07公顷(2.2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沼泽地1484.07公顷(2.23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586.70公顷(48.88万亩)。其中,建制镇7137.96公顷(10.71万亩),占21.90%;村庄23622.00公顷(35.43万亩),占72.49%;采矿用地1331.03公顷(2.00万亩),占4.0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95.71公顷(0.74万亩),占1.52%。
(七)交通运输用地6479.14公顷(9.72万亩)。其中,公路用地3060.67公顷(4.59万亩),占47.24%;农村道路3369.75公顷(5.05万亩),占52.01%;港口码头用地43.97公顷(0.07万亩),占0.68%;管道运输用地4.75公顷(0.01万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1319.70公顷(91.9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611.73公顷(11.42万亩),占12.41%;湖泊水面19956.17公顷(29.93万亩),占32.54%;水库水面5875.67公顷(8.81万亩),占9.58%;坑塘水面18503.44公顷(27.76万亩),占30.18%;沟渠7699.49公顷(11.55万亩),占12.56%;水工建筑用地1673.20公顷(2.51万亩),占2.73%。
(九)其他土地955.24公顷(1.43万亩)。其中,设施农用地915.81公顷(1.37万亩),占95.87%;裸土地5.91公顷(0.01万亩),占0.62%;裸岩石砾地33.52公顷(0.05万亩),占3.5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现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