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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607X/2021-00058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
发布机构 ​盱眙县财政局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1-07-23
标  题 关于公布盱眙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文  号 盱财综〔2021〕2号
时效说明
关于公布盱眙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县各相关收费单位: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0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1〕17号)和《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淮安市行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淮财综〔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盱眙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及《盱眙县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合并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全县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经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由我县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收取(含为国家、省代收)的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其中,加▲号的项目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

  二、我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律以本《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除经营服务性收费外,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2021年6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已正式取消和批准立项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将动态向社会公布。

  三、凡有权审批立项收费部门在文件中明确规定试行期或暂定收费期限的收费项目,收费期满前3个月由收费部门和单位向审批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凡到期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收费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

  四、涉及收费减免、优惠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规定执行。

  五、本《收费目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委负责解释。原盱眙县财政局 盱眙县发改委《关于公布<盱眙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盱财综〔2020〕1号)废止。

  附件:1.盱眙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doc

     2.盱眙县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2021年版).doc

盱眙县财政局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